最近,廣東珠海文園中學初一6班一個叫阿文的學生,被當?shù)貗D幼保健院診斷為“孤獨癥譜系障礙”。只不過,這個自閉癥學生并不是在安靜地“自閉”,他有暴力傾向、行為不可控、語言威脅學生、傳播黃色網(wǎng)站。家長們普遍擔心會出現(xiàn)“大問題”,46人的班級已有42名家長聯(lián)名向信訪局、教育局投訴,要求把阿文和其他同學分開。(《南方都市報》11月15日)
這個事情引起強烈關注,特別在關愛自閉癥群體的時代背景下,要將阿文趕出學校,自然少不了遭受輿論炮轟。據(jù)說,學校也以寬容態(tài)度采取過各種措施來接納阿文。問題是,這個自閉癥學生太“任性”了,比如,他在女生前脫褲子自慰,對同學說“我要殺死你”、“殺你全家”等言語。同學很恐懼,家長很揪心,教學秩序難以維持,學校也沒辦法。
沒辦法的結(jié)果,就是迫使學生家長來聯(lián)名進行反對。對家長之舉,一些人很有異議。比如,當?shù)刈蚤]癥互助協(xié)會的會長就憤慨表示,若將阿文趕出學校那就是“珠海的恥辱”。不可否認,只要聲稱教育應講求人文性,學校應保護每個學生的受教育權(quán),社會應呵護自閉癥這樣的‘弱勢學生”,就會很容易迎來一片叫好聲。問題是,為什么解決這個特殊學生的問題,要將其他家長們推到聯(lián)名投訴反對的地步呢?
不妨先放下權(quán)利、人文、責任之類的口號,先將心比心,換個思維,讓我們都來叩問一下自己,如果你的孩子班上有這樣的學生,讓老師頭疼,讓孩子害怕,給教學帶來困難,你還愿意接受他嗎?我相信,絕大多數(shù)的家長內(nèi)心是不情愿的。家長聯(lián)名反對的事實本身也證明了這一點。教育要講人文性,但首先還是要尊重客觀事實。解決問題也不能靠喊口號,而應該體現(xiàn)在具體有效的現(xiàn)實舉措中,應該需要相關責任主體有積極作為。
把家長推到聯(lián)名反對一個特殊學生的地步,恰恰反證出老師、學校、教育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單位的工作出了問題。自閉癥患者的確是特殊學生,但是,學校不能因為“自閉癥”這三個字就丟掉解決問題的勇氣。校園里很多“問題學生”也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“心理疾病”。有病治病,這是常識。教育也是分層的,對特殊學生采取特殊教育方式,這才是教育應有的理性。對行使監(jiān)護權(quán)的家長來說,自家孩子有病沒有醫(yī)好,難道一定要其他學生也跟著吃藥嗎?家長還反映阿文父母已練就了一身本領,很有“斗爭經(jīng)驗”,曾給校領導發(fā)短信“以死相逼”,無法溝通。這是不是意味著,學校要將家長捆綁到一起,去解決自己頭疼的“校鬧”問題?
把一個沒有治好的“特殊學生”放在班集體,以捍衛(wèi)一個人的受教育權(quán)來侵害其他學生的受教育權(quán),這是教育的失職。自閉癥學生的確需要同情關愛,但是,這并不代表他的行為就應被全盤接受。教育必須要講人文、權(quán)利、責任,但是,這一切都是有底線的,都是有邊界的,也都要有相應主體來承擔責任。
現(xiàn)在我們更應反思的是相關監(jiān)護人、老師、學校以及相關社會機構(gòu)、司法單位,在分類教育管理中是否盡到各自的責任,而不是對著一群被捆綁到一起的無奈家長們抗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