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最大規(guī)模組織考試作弊案終審宣判

章無涯等六人利用無線電設備傳輸考試答案的方式,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類專業(yè)學位聯(lián)考中組織33名考生作弊,並從中牟利。15日上午,北京一中院二審審結了該案,裁定駁回了上訴人上訴請求,維持原判。而此案為近年來北京最大規(guī)模組織考試作弊案件。
據(jù)了解,被告人章無涯、呂世龍、張宗群均自主創(chuàng)業(yè),開辦教育培訓公司,李倩和張宗群還是在校研究生。2016年11月,章無涯設計以無線電設備傳輸考試答案的方式,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類專業(yè)學位聯(lián)考中組織作弊,並以承諾保過的方式發(fā)展生源。被告人呂世龍通過被告人張夏陽,被告人張宗群通過被告人李倩,與章無涯建立聯(lián)系,呂世龍、張夏陽、張宗群為章無涯招募考生,並從中獲取收益。
章無涯與張宗群、呂世龍約定每名考生向章無涯支付2萬元,考前支付1萬元,通過考試后再支付1萬元,為此張宗群與呂世龍簽訂《MBA、MPA雙証研究生(統(tǒng)招)培訓協(xié)議書》,組織18名考生參加考試作弊,呂世龍向張宗群支付培訓費18萬元﹔張宗群與章無涯以各自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義簽訂《教育培訓合作協(xié)議書》,約定章無涯承諾張宗群組織的學員在2017管理類聯(lián)考內通過全科考試,並可以達到國家A線,MBA聯(lián)考保過輔導班10人,每人2.6萬元,每人預付款1萬元,張宗群共支付章無涯預付款10萬元。章無涯直接組織了5名考生。
章無涯購買了信號發(fā)射器、信號接收器等作弊設備,並以模擬考試等方式組織考生試驗作弊設備。2016年12月24日上午,被告人章無涯、呂世龍、張宗群、張夏陽、李倩、章峰組織33名考生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類專業(yè)學位聯(lián)考綜合能力考試中作弊。
章無涯、李倩、章峰分別在三個考點附近的賓館房間內為參與作弊的考生發(fā)送答案。呂世龍參加MBA考試並參與作弊,張夏陽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參與作弊。當日,六名被告人被民警抓獲。
一中院審理后認為,上訴人張宗群、李倩及原審被告人章無涯、呂世龍、張夏陽、章峰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類聯(lián)考中,以無線電傳輸?shù)姆绞浇M織多名考生進行作弊,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一審人民法院根據(jù)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決,定罪、適用法律正確,量刑及判處罰金的數(shù)額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,應予維持。
最終,法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,判處被告人章無涯有期徒刑四年﹔判處被告人呂世龍有期徒刑三年﹔判處被告人張夏陽有期徒刑三年﹔判處被告人張宗群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﹔判處被告人李倩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﹔判處被告人章峰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。(記者 李鐵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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